安徽明珠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3-03-17 点击:52次

安徽明珠学校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保持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业方针和原则:

1、贯彻“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学校推荐”的就业方针。

2、就业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国家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毕业生自主择业原则把握政策界线,实行“公平、竞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3、学校帮助就业的原则:学校在毕业生离校校外实习的前两周安排至少两学时的就业指导课,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加强就业指导,建立诚信意识。凡毕业生有学校推荐就业需求的,由本人申请,招生就业办牵头积极联系就业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帮助毕业生就业。

二、就业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招生就业办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协调、指导和督促毕业班就业工作,汇总公布毕业生的就业率。

3、协助教务科开展择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开办职业能力测试和评价,进行日常就业咨询,协助教务科开设“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辅导”等综合公共选修课。

4、校园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审查来校招聘单位的资质,组织各种类型的校园招聘活动,建立招聘单位的信息资料库。

5、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用人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建立广泛联系,宣传和介绍学校及学生情况,收集人才需求信息;通过网络快捷、准确地向毕业生发布信息;不断扩展网络功能,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网上指导,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

6、开展(组织)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反馈信息,提供依据。

7、负责毕业生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资源信息。

二)、学生科、班主任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班主任负责跟踪本班毕业生就业情况,搜集本班毕业两年以内学生的就业信息,每学期开学期间及时更新信息并报招生就业办及学生科存档。班主任在此期间离职,必须将毕业跟踪工作交接给其他老师接任。

2、做好本班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认真审核毕业生推荐表的信息,并负责填写推荐表中的学校推荐意见。

3、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活动。

4、学生科配合教务科建立并扩充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利用校友、老师等各种社会资源,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5、抓好各班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毕业教育及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调查了解毕业生求职意向,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

三、就业工作程序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一般可分为: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毕业生生源上报;毕业生需求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开展就业教育与指导咨询;组织供需双向选择活动;毕业生就业推荐;统计就业率;毕业生离校等。

二)、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毕业生生源上报

1、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毕业生生源上报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性环节,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发放和毕业生档案的制作。此项工作由学生科配合教务科完成。

2、毕业生资格审查一般在毕业前2个月进行,生源上报等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完成。

3、毕业生资格由班主任初审,由学生科将所有即将毕业的学生基本信息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报教务科;教务科根据入学年度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审批表逐一审核数据库中学生的基本信息,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专业、生源所在地等)须与当年招生审批表一致。

4、审核通过的毕业生资格名册交由毕业生本人确认后,生成毕业生信息资源数据库供办理毕业证和存档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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